诚信考试承诺书

时间:2024-07-21 16:03:56
诚信考试承诺书四篇

诚信考试承诺书四篇
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我们都跟承诺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,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,忌搞形式、走过场,忌出于无奈。那么,怎么去写承诺书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4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

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,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,更是道德品质的考验。创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,是我们每个人的共同责任。让我们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正,让我们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,让我们牢记“恪守诚信,拒绝舞弊”,积极营造公平、公正的考试环境!

一、考生守则

一、考生在每科考试前十分钟,有秩序地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。

二、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,如铅笔、水笔、钢笔、三角板、圆规等外,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。

三、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手机)、电子记事本、电子辞典等物品进入考场。否则,一经发现即当做作弊处理。

四、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,中途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。

五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并保持好考场内的卫生。

六、考试结束铃声响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卷按顺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,同学负责收取各排试卷,收好后放于讲台由教师取走后方可退场。

七、对违反考生规则、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违纪、舞弊考生,将根据情节轻重,取消考试成绩,同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。

二、学生违纪、作弊的认定与处理

(一)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违纪:

1、不按号入座,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行为;

2、不遵守考试规则,不服从监考教师安排,顶撞监场教师的;

3、不遵守考试信号,提前或考试结束后仍答题的;

4、考场内从事与考试无关事情的行为;

(二)学生有下列情形的认定为作弊:

1、学生在考场内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、试卷、纸条的;

2、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、传送纸条、使用电子工具的;

3、考试过程中抄袭他人答案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;

(三)学生违纪、作弊的处理

1、凡违纪的同学,学校给予记过处分,全校通报,该科成绩为0分;

2、凡作弊的同学,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,全校通报,通知家长,所有科目成绩为0分;

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详细掌握上述《考生守则》和《学生违纪、作弊的认定与处理》的相关规定,并保证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共同维护考试秩序,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。

  承诺人:

  年 月 日

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

为了在学生中考风考纪建设,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,响应学院的号召,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,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。从我做起,从现在做起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:

一、努力学习,刻苦钻研;考试不违纪、不作弊,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;按时独立完成试卷,不抄袭、剽窃他人试卷。

二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不得携带通讯工具、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、资料等参加考试。

三、凡带有书包、书籍、纸张、文具盒等物品的,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`地方,不随身放在座位上。

四、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,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,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;不抄袭他人答案的。

五、不交换答案的,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,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。

六、不扰乱考场秩序,无理取闹、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

  承诺人:

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

我是参加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。我已认真阅读《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以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。我已清楚了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,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行为;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机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;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行为;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。

我郑重承诺:

一、保证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,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,如实、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材料。如提供虚假、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,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
二、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,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、监督和检查。

三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、考场规则,诚信考试,不作弊。

  承诺人:____________

  签字日期: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
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

考试规则:

一、考生必须按时进入考场,按指定座位就座,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。把本人考试证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,以便监考教师验核。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,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。(考试30分钟后,方可离开考场。)

二、考生进入考场后,应保持肃静,不得随意走动。有问题时,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。有特殊情况,要离开考场时,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。
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,不将纸张、书、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。

四、答卷必须独立完成,严禁相互讨论、抄袭等。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考试资格(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),勒令其退出考场,并报告考务中心,该考生本次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,注明“作弊”字样,不予正常补考,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,直至纪律处分,承诺书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。

五、考生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,不得拖延。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。不得在考场内、外停留、喧哗、影响他人考试。

本人承诺:

不请他人代为考试,在考试过程中严于律己,自觉遵守以上考试规则,诚信考试。

  签名:

  日期:

《诚信考试承诺书四篇.doc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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